2021年滁州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招聘资格复审及体检通知
2021-10-11 08:42滁州卫生人才网 来源:天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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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及领取《体检通知书》的通知
根据《2021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领取《体检通知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3日(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长市政府大楼四楼422室(炳辉中路1号 )
联系电话:0550—7770427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按《2021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按照招聘公告资格复审中应提供的材料外,现场还需同时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本人2019年以来社保缴纳情况及由本人签署的《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以及承诺在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4、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体检费用350元;另代收交通费用70元。现场发放《体检通知书》。
附件1:2021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21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2021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及领取《体检通知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长市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d21cf2af813a29b647cf759afdaf4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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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