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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滁州天长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0-12-04 10:43滁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天长市人事考试网

      滁州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信息:2020年滁州天长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更多关于天长市公安局招聘,滁州招聘辅警,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滁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滁州人事考试网

      2020年天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天长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市公安局配合,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天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2月4日起同时在天长人民政府网(http://www.tcxfw.gov.cn/)、天长市人事考试网 (http://tianchang.pzhl.net)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2月14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限滁州市户藉或在滁州市范围内有固定住所的非滁州藉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天长市人事考试网 (http://tianch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7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天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2月1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2月1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20日16:00前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对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公安局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2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和省情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周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月7日开始从天长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体能测试时间,提前10日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加5分,不累计加分;上述人员于2021年1月10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天长市公安局(具体地址:天长市天康西路9号公安大楼北楼430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624617)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组织。体能测试工作由天长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3、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通过体能达标测试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应聘人员体能测试结果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通过体能达标测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九、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天长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0550-777000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解释(咨询电话: 0550-7770427)。

      关于岗位计划表、加分政策、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等问题由天长市公安局解释(咨询电话:0550-762461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天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天长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4日

      以上是2020年滁州天长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2020滁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信息请加事业单位考试群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滁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滁州人事考试网

    (编辑:刘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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