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
- 更多
2025年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42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工作者”、“残疾人”、“退役士兵”和“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
附件下载: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学习推荐: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图书教材 在线网课学习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四)“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考的前提下,还须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且不得跨盟市、跨类别报考。
(五)“优秀社区工作者”是指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已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范围的在职在岗人员,专职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满5年,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社区工作期间,个人获得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2.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3.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六)“残疾人”是指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能正常履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七)“退役士兵”是指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
(八)“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24日(不含)至2007年2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4年2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9年2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报考“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三)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服务地所在盟市的岗位,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五)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5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5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