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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安徽师范大学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3-04-05 09:09滁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滁州教师招考网同步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提供以下教师招聘考试公告信息:2023年安徽师范大学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更多关于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滁州教师招考网/滁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根据《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芜湖市教育局相关认定公告,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春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我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芜湖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1、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由芜湖市教育局认定,指定体检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城东)、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会展中心对面)、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医院。

      2、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赭山校区)由镜湖区教育局认定,指定体检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城东)、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会展中心对面)、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须在芜湖市弋矶山医院体检合格。

      3、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花津校区)由弋江区教育局认定,指定体检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城东)、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会展中心对面)、芜湖市弋矶山医院。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须在芜湖市弋矶山医院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8时-4月21日17时

      2、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以上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4)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5)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

      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确认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赭山校区)认定机构选择“镜湖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确认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花津校区)认定机构选择“弋江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确认点。

      由于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发证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1、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学籍证明,原件1份(由学院统一开具);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要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3)芜湖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表格见通知附件1、2)原件1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注意:申请幼儿园资格的体检表与其他不同。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码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网报时信息填写后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未核验通过的还需要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普通话信息网报核验证不通过的需要提供)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网报核验证不通过的需要提供,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ntce.neea.edu.cn))

      3.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材料准备要求

      (1)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时间预计在4月底)。

      (2)现场确认时请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指定1名工作人员和各班级代表1名携带本学院同学的材料集中办理。

      (3)材料摆放要求:学籍证明单独交,其余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然后按三个认定机构分类摆放。

      (4)照片收齐后,由各班级代表统一保管,待发证时再行提交并统一粘贴。

      (4)上述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其原件由学院负责核验。申请教师资格的同学请于4月24日前将本人申报材料提交给班级代表,班级代表于4月2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

      (三)资格认定。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学校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放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有关栏目填写说明。“职业”一栏填写“学生”;“专业技术职务”一栏填写“无”;“毕业学校和专业”一栏填写具体专业,不填大类;“学历学位”一栏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

      (二)申请同学网报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体检表,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前往指定医院完成体检,本次体检结论可用于春季第一、第二批次认定。

      (三)通知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四)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个批次,本通知属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1日,未赶上第一批申请认定的同学可按照《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芜湖市教育局相关公告的要求,个人自行办理,第二批次学校将不再组织集体认定。

      联系人:储老师 联系电话:5910081

      附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3.学籍证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开具)

      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5.芜湖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及联系方式

      教 务 处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文章来源: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原链接MD5:02a6fb07c7bc10922488b128e3db9c13)

      以上是2023年安徽师范大学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2023滁州教师招聘考试公告信息请加教师招聘考试群教师招聘考试群,及关注滁州教师招考网滁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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