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491人公告
2020-04-09 10:16滁州卫生人才网 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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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统一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岗位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分A、B、C三类岗位:
A类岗位,即高层次人才岗位。限2020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根据同一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或考核方式,全市共17个主管部门、27家事业单位41个岗位招聘49名工作人员。
B类岗位,即普通岗位。限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除校医岗位外),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方式,全市共69个主管部门、94家事业单位129个岗位招聘144名工作人员。
C类岗位,即教育、卫生等岗位。具体招聘时间、地点、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单位)另发公告,自主招聘,共有绍兴文理学院、市县卫生、教育系统305个岗位招聘569名工作人员。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等详见《绍兴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报考A类、B类岗位的境内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三、工作程序
(一) A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该类岗位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4月10日9:00—5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s://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1日9:00—5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3.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随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式二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或考核方式
时间、地点、方式、计分办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根据同一招聘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少来确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还是直接面试考核方式。
5.体检和考察
时间: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 B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B类岗位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4月10日9:00—5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1日9:00—5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4月11日9:00—5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笔试科目费用每科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人数或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不参加开考岗位的笔试,报名费不作退回。
4.准考证打印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已缴费人员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5.笔试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6.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确认递补的截止时间另行公告,逾期视作放弃递补。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或经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
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入学证明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7.面试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两科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相等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8.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除外),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 C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C类岗位招聘工作由各部门(单位)另发公告,自主招聘。
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的招聘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x.gov.cn/)事业单位招考栏中查看:
1.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告;
3.关于增加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的公告。
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越城区卫生健康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卫生健康局的招聘时间、地点、方式请关注各部门(单位)的招聘公告。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三)非2020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五)招聘公告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x.gov.cn/)、绍兴党建网(https://www.sxdj.gov.cn/)、海智汇服务网(绍兴人才网)(https://sx.sxrc.com.cn:6020/sxrcw/)同时公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处0575-81505386。
本次招聘由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8503。
附件1:《绍兴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A类岗位)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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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