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
2015-12-31 09:41滁州遴选公务员网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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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市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
滁州人事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滁州市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52人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9日,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上午8:30—11:00。望考生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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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研究,2015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拟遴选52名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 12月)。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6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在滁州先锋网(https://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cz12333.gov.cn/default.aspx)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 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6日至1月9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附件1)。
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简历栏中基层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签订诚信承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遴选单位须于1月11日归口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情况。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特殊情况下,对少数职位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按2:1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 1月12日改报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1月15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上午8:30—11:00,考场统一设在滁州市城区内,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面试人员的所有报名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电话:3044060
滁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电话:3022415
考务和技术咨询:
滁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电话:3022253
监督举报:
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3020470
滁州市人社局监察室 电话:3041253
1.2015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5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 共 滁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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