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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琅琊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10-10 11:18滁州教师招考网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

      滁州教师招考网同步滁州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教师招聘考试公告信息:滁州琅琊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关于滁州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滁州教师招考网/滁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滁州人事考试网为您及时发布2015滁州琅琊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上申报:10月12日—10月22日。滁州教师招聘交流群:230525091。

    2015年琅琊区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5年秋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须在琅琊区辖区范围内。

      2、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或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但在本次认定工作开始前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人员。“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琅琊区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艺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资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10月26日—10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2)确认地点:琅琊区教育局人事科(琅琊区教育局501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正反两面复印);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主页和本人页)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我区工作的单位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是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体现本人参加教育实践环节的鉴定表复印件(成绩表和鉴定表复印件都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所学专业和考试学科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体检表请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请申请人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该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需贴在体检表上,1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统一采用A4纸。

      四、时间安排

      1、公布信息:即日起,在琅琊教育网上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申报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知悉认定条件。

      2、网上申报:10月12日—10月22日,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报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便找回登录所需密码。

      3、现场确认:10月26日—10月28日,网上报名成功的申报人员按规定到琅琊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报名系统方能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要求: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具备申报条件的可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s://www.hftc.edu.cn/jszg/),到政府举办的二级医院进行体检。在现场确认时将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体检表上照片也必须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报送到现场确认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现场确认未通过的以及未能出具合格体检证明的申报人员所产生的体检费等一切费用或损失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组织测试: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对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和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对认定对象提出审查意见。本认定机构在11月15日前统一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发放证书: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领取证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50-2182905

      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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