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滁州来安县事业单位招聘118人公告(4)
2015-05-25 10:54滁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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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其中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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