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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蚌埠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2人公告(2)

    2015-05-12 11:47滁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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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相关知识。

      公共笔试计划安排在6月6日,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6月12日之前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三)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方案经核准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按照专业测试方案的规定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一般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专业测试中的各项成绩分数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专业测试结束后,应当场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部门监督下,即刻合成专业测试成绩后签字封存。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专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用每人80元。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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